知识准备(三):剖视图的种类和概念(1) |
“基本概念”部分内容包括:剖视图的形成,画剖视图时的注意点、剖面符号、画剖视图的方法与步骤、剖视图的标注。 |
| 当机件的内部结构较复杂时,在视图中会存在很多虚线或出现虚线与实线的重叠,这样既不便于画图及看图,又不利于尺寸标注时,国标中规定用“剖视”的方法来解决内部结构的表达问题。 |
| 为解决上面这个问题,可假想用剖切平面在适当的部位剖开机件,假想把处于观察者和剖切面之间的部分形体移去,而将余下的部分形体向投影面投射,这样所得的图形称为剖视图,简称剖视。
剖切平面应该平行于投影面,且尽量通过较多的内部结构(孔、槽等)的轴线或对称中心线、对称面等。
在剖视图上,机件内部形状变为可见,原来不可见的虚线画成实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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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剖视图时的注意点 |
| 1)剖视图是假想将机件剖开后画出的,事实上机件并没有被剖开,因此,除剖视图按规定画法绘制外,其他视图仍按完整的机件画出。
2)画剖视图时,应将剖切面与投影面之间机件的可见轮廓线全部画出,不能遗漏。
3)为了分清机件的实体部分与空心部分,国标规定被切到的剖面部分应画上剖面符号。 |
剖面符号 |
不同的材料采用不同的剖面符号。(详见国标对各种材料的剖面符号画法的规定) |
| 1)金属材料剖面符号画成与水平线成45°方向且间距相等的细实线,该线称为剖面线。
2)同一机件的所有剖面图形上剖面线的方向、间隔应相同;
3)若图形中的主要轮廓线与水平成45°,则应将该图形的剖面线画成与水平成30°或60°的平行线,其倾斜方向仍与其它图形的剖面线一致。 |
画剖视图的方法与步骤 |
| 1)画出机件的视图。
2)确定剖切平面的位置。
为了在主视图上表达出机件的内部结构,故选用平行于正投影面的剖切平面,且通过三处孔的轴线,然后画出剖切平面与机件的截交线,得到断面图形,并在其上画出剖面符号。
3)画断面后面的可见形体的投影。
本例中如大、小孔的台阶面的投影、半圆孔形体的轮廓线等。对于断面后边的不可见形体,可在其他视图上表达清楚,一般不再画出虚线。对于在其它视图难以表达清楚的部分,必要时允许在剖视图上画出虚线。
4)校核,描深。
5)标注剖切平面位置和剖视图名称。
标注方法详见下方。 |
剖视图的标注 |
为了便于看图,应将剖切的位置、投射的方向、剖视图的名称,标注在相应的视图上。 |
1)剖切符号——表示剖切平面的位置,在剖切面的起、迄和转折处画上短的粗实线(粗实线段长约5~10mm),应尽可能不与视图的轮廓线相交。
2)箭头——表示剖切后的投射方向,画在起、迄剖切符号两端外侧。
3)剖视图的名称——在剖视图的上方中间位置用大写字母标注出“X-X”,并在起、迄处写上同样字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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