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故事:限制出境?!到底是啥原因?
先讲几个小故事! 故事一:某A需前往国外洽谈一笔海外贸易,但其在过出入境边控部门的时候,却被阻止出境。 故事二:某B与家人商量前往国外旅游,但其在过出入境边控部门的时候,却被阻止出境。 故事三:某C女儿在国外结婚,原本说好前往当地,见证女儿的祝福时刻,但其在过出入境边控部门的时候,却被阻止出境。 “到底是啥原因?原来某A,某B,某C所在的企业分别存在欠税,而他们分别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在出境前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保,被出入境边控部门阻止出境。” 可能您会觉得,被阻止出境也没啥!大不了我不出国就行了,可您想过没有,某A的公司为了达成这笔业务花费了大量的时间与精力,却因为被阻止出境导致生意泡汤;某B眼睁睁的看着妻子、儿女、父母带着遗憾前往国外度假;某C不能参加女儿的婚礼而遗憾终身等等!如商创业广州代理记账会计提醒企业主,万事不能绝对,如果您不珍惜您的信用,也许他们的今天就是您的明天。 那么,哪种情形会被阻止出境呢?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他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按照《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2016版)的规定:对欠缴查补税款的当事人,在出境前未按照规定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纳税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其他惩戒措施 当然除了被阻止出境以外,企业和个人还将受到多部门的联合惩戒: 如:降低信用等级、发漂严格控制、强化税务管理,通报有关部门等 请珍惜您的信用,依法纳税! 广东24名“老赖”被阻止出境 2014年-2017年6月,广东省地税局稽查局共办理各地提出的边控、续控和撤控业务87宗,涉及企业49户,对47名企业法定代表人实施了阻止出境措施,清缴税款570余万元,提供担保近4600余万元。 广州市某D中心被作出税务处理和处罚决定后,其时任法定代表人练某多次以资金紧缺、没有资产为由,拖欠所欠大笔税款和罚款。其后,广州市地税稽查局启动阻止出境程序,提请边防部门对时任法定代表人蔡某采取阻止出境措施,成功追缴欠税款823多万元。 江门市某E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却一直拖欠税款1003万元。主管税务机关根据规定制发催缴通知书,并多次下户约谈企业,但该公司以资金周转不灵等借口推搪,拒不清缴欠税。主管税务机关启动阻止出境程序,将其列入办理限制出境对象。在制发《责成提供纳税担保通知书》后,纳税人意识到情况严重,主动配合清缴欠税1003万元、滞纳金158万元。 据了解,广东地税加大惩处涉税违法行为的力度,与省发改委、国税局共同制定了《广东省关于落实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公布和对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工作意见》;与公安、工商、人民银行等34个单位合作,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共同实施联合惩戒;与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共同签订《共建税银信息共享机制协议》,将税收违法“黑名单”纳入全省征信体系,形成了税务稽查多元震慑和惩戒的联合态势。 如商创业广州工商代办专家和广州记账报税www.gzrushang.cn会计表示:限止出境包括了出国和赴港澳台,一过中国海关就会被卡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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