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1551448514 发表于 2017-3-25 14:06:08

净水剂聚丙烯酰胺残留物控制量(淄博蓝益)


  聚丙烯酰胺中的残留物应该控制在多少?一般来说,聚丙烯酰胺中残留丙烯酰胺量只有控制在0.05%以下还要控制用量,大多数国家的饮用水标准一般是处理后水中的含量将低于0.25ug/L,根据保护局或食品、药品管理局的批准,这个时候可用于饮用水、糖汁澄清、水果、蔬菜洗涤等领域。  聚丙烯酰胺原理上是无毒,但是PAM的原料单体AM则是有毒性的,这种物质的毒性对哺乳动物的神经有损害,正是由于这种严重的危害性,欧美国家包括我国都对食品级PAM中的残余单体AM含量有着很严格的要求,一般要求低于0.05%,除了对含量有要求,在使用量上也有限制,但在废水的处理、污泥脱水等领域里的应用,工作人员没有必要担忧PAM的毒性(残单体)对人体的伤害。水处理剂聚丙烯酰胺的絮凝机理有别于三氯化铁、硫酸铝、碱式氯化铝等混凝剂的电位凝聚概念,所以,聚丙烯酰胺不能称混凝剂,因其机量主要以吸附架桥为主,只能称絮凝剂。您阅读的是淄博蓝益化工为您准备的文章动态,淄博蓝益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生产阴离子聚丙烯酰胺、阳离子聚丙烯酰胺; 非离子聚丙烯酰胺、工业污水处理剂、 生活污水处理剂;、市政污水处理剂、等净水絮凝剂产品,我们的公司地址位于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化学工业园,如您有产品需求和企业技术交流探讨,欢迎关注我们www.lyhgkj.com联系人:杨经理    手机:13615337168   电话:0533-7210838    邮箱:htx13561029453@163.com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净水剂聚丙烯酰胺残留物控制量(淄博蓝益)